為進一步加強樂清中學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浙江省樂清中學赴高校面向2024屆優秀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及履職身體條件;
(三)普通高等教育2024屆畢業生;
(四)年齡要求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在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委培委托單位未解除培養協議或解除培養協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4.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6.《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與要求
物理、化學、政治、地理、歷史教師各1名。具體招聘崗位與要求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對象基本條件的浙江省戶籍(或籍貫)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階段為“C9計劃”高校;
2.本科階段為“雙一流”高校畢業,且高中階段曾獲所申報崗位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聯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
3.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畢業生,且畢業綜合成績排名本專業前50%或院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院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現場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7日(周五)9:00-12:00
2.報名地點:北京師范大學邱季端體育館二層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浙江省樂清中學提前公開招聘2024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表》1份(附件3),并附本人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2)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在大學的原浙江籍報考對象可用有遷出地記錄的戶口簿代替;以浙江籍貫為報考條件的考生,以戶口簿上記錄的籍貫信息為準。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相關獎勵或綜合成績排名證明材料。
(5)師范類證明材料。專業中含“師范”標注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所在大學專業標注師范類的高考當年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提供計劃書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頁復印件)或教育部部屬高校出具的師范證明。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對象按崗位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原件驗證后返還,證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還)和復印件一份。并對本人提供報考所需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
4.資格審核
(1)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通過查閱簡歷、組織現場面談等方式,了解報名人員職業能力素養、工作態度、性格特征、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進行綜合比選。
(2)確定考核人選。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達不到上述比例,將取消相應崗位數。報名對象要保證手機暢通,將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面試人員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因無法聯系到考生的(首次聯系無果后,發送短信提醒,半小時內再經2次電話聯系,仍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三)面試考核
考核形式為模擬課堂教學,范圍為相應的學段、學科內容。主要考查考生教學基本功。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來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備課時間60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2分鐘。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的,視作自動放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不含)。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簽約對象。
(四)確定簽約對象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若同一招聘崗位考試成績同分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基本素養面試答辯,時間5分鐘。面試成績公布后7日內,入圍體檢人員須與浙江省樂清中學簽訂就業意向書;逾期未簽人員視為放棄入圍體檢資格,空余崗位不再遞補。
(五)體檢、考察
簽約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同時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和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在樂清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違反報名或聘用規定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見習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入職資格條件的非師范類被聘用人員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前不予辦理轉正手續,轉正手續按批次統一辦理。非樂清戶籍的聘用對象須在辦理轉正手續前落戶到樂清市。聘用人員在樂清市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見習期)。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根據《樂清市教育局等3部門關于浙江省樂清中學面向全國招聘優秀教師的公告》(樂教〔2022〕169號)精神,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才予以一定的獎勵、補貼。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專業審查認定參考《2023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四)整個招聘過程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咨詢電話:樂清中學0577—62066077;
樂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2082;
樂清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7—61882273。
監督電話:樂清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577—62521704。
附件1.浙江省樂清中學提前公開招聘2024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崗位一覽表
3.浙江江省樂清中學提前公開招聘2024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報名表
樂清市教育局 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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